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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成功开展业务学习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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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

成功开展业务学习交流会

 

20161117日下午,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业务学习活动小组在党建办公室开展了第三期业务学习交流会,所内的全体青年律师均参加。活动以公务员经商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均归于无效为议题,就公务员入股经商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均归于无效、《公务员法》是否调整民事法律关系、公务员经商案件应如何应对等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活动由任增强律师担任主讲,高建强律师主持。任增强律师以神木县法官张继峰入股分红案出发,结合相关的其他典型案例,讲述了业界对公务员经商所签订合同是否有效所持的不同观点。之后参加活动的其他律师就会议的议题发言,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对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讨论过程非常热烈,很多律师的发言就此问题还作了进一步延伸的论述。比如有些律师提出了公务员是否能参与经商、公务员只签订入股合同不参与管理经营的行为是否能被允许、公务员不直接参与管理经营是否就可以被认为是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等等。有些律师从政治、国本等不同的角度入手,以法理、公权力、私权利为理论依据,贯以古今的纵向比较和中外的横向比较,进行了分析说理。

会议最后,主任王卫东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对学习交流的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议以后所里每周都应开展一次学习交流活动,让大家利用所里提供平台,积极通过讲课来分享自己的学习成果。还鼓励青年律师要以文星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为榜样,敢于在人前讲话、敢于思辨、勇于吃苦、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根据王主任的提议,业务学习活动小组当即决定加快学习活动的举办频度,今后后每周开展学习交流会的初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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